《民国之文豪崛起》 044【不党、不私、不卖、不盲】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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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少帅的坏话,只求别骂得那么狠。当然,如果少帅做了什么利国利民的好事,《大公报》也需要帮着宣传一下。”

  “真的?”胡政之对此表示怀疑。

  周赫煊道:“我们可以签下协议,只要二位觉得有违办报方针,以后随时都能辞职走人。”

  胡政之和张季鸾对视一眼,都有些意动,却又犹豫不决。

  终于,张季鸾还是没经受住不党、不私、不卖、不盲那八个字的诱惑,咬牙道:“我干了!”

  胡政之沉默半响,也说道:“算我一个吧。”

  周赫煊当即说:“初期办报费用5万银元,少帅出4万,拥有60%的股份。但他只能分红,不参与报社的管理和经营。我出1万银元,拥有20%股份,担任报社社长一职。两位以劳力入股,分别拥有10%的股份。胡先生任经理兼副总编,张先生任总编辑兼副经理。由我们三人共组社评委员会,研究时事,商榷意见,决定主张,轮流执笔。最终稿件由张先生负责修正,若是大家意见不同时,投票以多数决定,三人意见各不相同时,以张先生为准。如何?”

  这个安排,即是胡政之负责经营事务,张季鸾负责稿件内容,周赫煊担任名义上的社长。

  胡政之和张季鸾听了大为放心,因为他们也有报道的决策权,而且最终决策权还交给了张季鸾,不怕这份报纸被张学良所控制。

  少帅为什么肯答应?

  当然是被周赫煊给说服了,报纸想要获得影响力,就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。就算张学良以后做了啥错事,自家的报纸骂起来也没那么狠,而一旦张学良做了好事,自然是要大力宣传赞美。

  比如很快张学良就要筹建中华希望教育基金会,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好事,《大公报》拍起马屁来都不带脸红的,到时候全国人民都知道张少帅热衷教育事业。

  至于《大公报》能不能办好,周赫煊毫不担心。八字办报方针一出,绝对赢得社会赞誉,更何况他还有个大杀器。

  文绣和溥仪闹离婚,必须留给《大公报》当独家新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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